冬日。
叶知许的故乡泺城,时间是她及笄之年。
昨夜第一场雪降临,叶府被装饰得银装素裹。
一早,叶知许坐在饭桌前,没有胃口,懒得动筷子。
奶娘王妈妈道:“大小姐好歹吃几口,或者再让小厨房换些花样?”
叶知许没言语。她不想吃东西,想喝酒。
酒不能全然解忧,却能让人暂时抛下悲愁。前世最后七年,叶知许几乎无一日不饮酒,起初三年是不得已,赎身后已成瘾。
酒这东西就像脾气没谱的友人,终有一日变成蚀心的毒、刮骨的刀,而那时你已离不开它。
赎身前,一个纨绔子弟要霸王硬上弓,她实在没别的法子好想,气急之下从二楼跳下,折了一条腿,断了两根肋骨,身子骨从那时就败了。被病痛折磨的时候,手里有酒就会好过一点,慢慢的,变成嗜酒、酗酒。于是,喝的吐血,喝出更多病痛。
她要不是没什么活头了,何必陪着崔定初、索雅安葬身大火粉身碎骨。
到如今,叶知许发现,自己对酒的依赖一半来自于心魂。
这可不行,得戒,家里已经有一只醉猫了——她慈爱的可爱的祖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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